反垄断法价格垄断行为判定与案例分析

  • 时间:
  • 浏览:12
  • 来源:题库资料网

题目类型及内容

反垄断法价格垄断行为判定与案例分析

单选题

题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,以下哪项行为不属于价格垄断行为?

  • A.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
  • B.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
  • C. 限制购买新技术、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
  • D. 联合抵制交易

答案:C

解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第十四条,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:(一)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;(二)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;(三)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;(四)限制购买新技术、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;(五)联合抵制交易;(六)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。但选项C虽为禁止内容之一,但它并非直接针对价格垄断行为,而是限制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,故本题选择C。

多选题

题目: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反垄断法中的价格垄断行为?

  • A. 经营者之间达成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
  • B. 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限制销售数量
  • C. 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,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
  • D. 经营者之间就新技术开发达成合作协议

答案:A, B, C

解析:A项、B项均属于《反垄断法》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行为。C项则是《反垄断法》第十七条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,可能构成不公平定价。D项为技术合作,不涉及价格垄断行为,故排除。

判断题

题目: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方式限制向特定第三方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,不违反反垄断法。

答案:错误

解析:根据《反垄断法》第十四条,经营者不得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,其中包括“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”和“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”。因此,限制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行为明确被反垄断法所禁止。

填空题

题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规定,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,以_____等不公平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。

答案:低于成本

解析:依据《反垄断法》第十七条,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,其中包括“没有正当理由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”。这是为了防止经营者通过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,破坏市场竞争秩序。

关键词

反垄断法, 价格垄断行为, 案例分析, 禁止协议, 市场支配地位

摘要

本文围绕《反垄断法》中的价格垄断行为展开,通过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和填空题四种题型,深入探讨了价格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、具体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,旨在增强对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。